金報訊(通訊員 寧法 記者 鄭振國)寧海一80後女子懷孕7個月,欲離婚引產,先後去了新成屋民政局、醫院都未成功,最後來到法院起訴離婚。昨日,寧海縣法院遇到這樣一起特殊離婚糾紛案件。    
  現年26歲的麗麗是寧海人。男友小王也是寧海人,比她大5歲。2010年,兩人登記結了婚辦公室出租。去年6月,麗麗有了身孕。這本是一件大喜事,卻不想數月後兩人卻鬧上法院。
  昨天上午,麗麗挺著7個月大的肚子來到寧海法院遞交訴狀,要求離婚。小王陪著麗麗一同來到法庭,表示自己也同意離婚。麗麗既不激化療飲食有哪些動也不吵鬧,法庭工作人員看到訴狀覺得非常詫異,而訴狀中的離婚理由卻只是簡單地寫著性格不合。
  經仔細詢問,麗麗這才表示,自己之前已經和小王一同去過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,但民政局卻因為麗麗已經懷孕7個月不同意給其辦理。於是,麗麗又去了醫院,想將胎兒引產,因胎兒健康且已較大,同樣也被票貼拒絕了。法官詢問為何一定要將孩子引產,麗麗卻沉默不語。再三追問下,小王終於承認是自己在麗麗懷孕期間做了對不起她的事情。麗麗不肯原諒他,要求離婚。
  瞭解事情原委後,法官對小王一番怒斥,“大丈夫做錯了就要有擔當,要拿出態度來,還坐著幹嘛?你現在跪在這裡求,也要求得老婆的原諒。”之後,法官又批評了麗麗,“年輕人怎麼能把婚姻當兒戲,說離婚就離婚,孩子都這麼大了,怎麼能說不要就不要,你microSD們就算不對自己負責,但是必須對肚子里的孩子負責。”
  小王被罵得面紅耳赤,深深地低下頭,之後,小王走向麗麗,請求她的原諒,並輕聲說“我們回家吧,把孩子生下來”。隨後,兩人拿回了訴狀,走出法庭。
(原標題:丈夫出軌,懷孕7個月的妻子欲離婚打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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